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營業人接受國外客戶訂購貨物,依其指示將該貨物交與保稅區營業人等交易,申報適用零稅率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接受國外客戶訂購貨物取得外匯收入,依其指示將該貨物交與保稅區營業人,且取得外匯收入者,其營業稅准予適用零稅率,並得免開立統一發票。其保稅區營業人,係指政府核定之加工出口區內之區內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內之園區事業自由貿易港區內之自由港區事業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外銷上開貨物,其營業稅可分為2時點申報,


如經報關程序將貨物輸往保稅區者,於發貨當期,除應檢附國外客戶之訂購單保稅區營業人之收貨單等文件外,應另檢附該貨物報關進入保稅區之報單申報適用零稅率;


惟貨物交與保稅區營業人未經報關程序致無報單文件者,則應於取得外匯收入當期,檢附外匯收入證明文件申報適用零稅率。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除應留意該申報時點外,另請於申報時確實檢具相關資料,以節省徵納雙方公文往返時間。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2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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