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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8日 星期四

公告修正無限、兩合、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_網路傳輸版、外國公司變更登記表、外國公司辦事處設立變更登記表及外國公司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主旨:公告修正無限、兩合、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網路傳輸版)、外國公司(變更)登記表、外國公司辦事處設立(變更)登記表及外國公司(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共13式(如附件)。


依據:公司登記辦法第5條第1項及公司登記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後之無限、兩合、有限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自107年11月8日起開始使用,原舊格式之登記表至108年2月1日起不再使用。


二、修正後之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變更登記表(網路傳輸版)、外國公司(變更)登記表、外國公司辦事處設立(變更)登記表及外國公司(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自107年11月8日起開始使用。


經商字第10702425000號
經濟部商業司 107/11/08


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

公司登記12-公告修正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網路傳輸版)共3式

主旨:公告修正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網路傳輸版)共3式。

依據: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16條第1、2項。

公告事項:修正後之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網路傳輸版)(如附件),自104年9月4日起開始使用,原舊格式之登記表如非屬閉銷性股份有限公司至104年12月1日起不再使用。

附件: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表單.zip

經商字第10402422320號
經濟部商業司 104/09/02


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公司登記11-遭冒名登記為公司董事或股東致受限制出境自救之道

賈君來電詢問,其遭冒名登記為甲公司董事,且因甲公司滯欠鉅額稅款而被國稅局依法定清算人身分限制出境,該如何解決?若次月必須出國,能否來得及解除出境限制?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遭冒名登記為公司董事(或股東),可向法院提出與冒用公司間委任關係不存在之民事訴訟,待日後法院判決後,再依判決結果據以申請;至法院判決之前如急須出國,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提供足額擔保品申請解除出境限制,並於擔保具結書上載明提供擔保者身分、解除擔保責任及返還擔保品之條件及期限,日後若能取得委任關係不存在之確認判決,依約定可申請領回擔保品。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遇有任何需要交付身分證明文件(如:求職、委任代辦業務…等)時,務必謹慎小心,以避免無辜遭受禍端;同時警告有心人士,冒用他人身分或偽造他人授權文書,將面臨司法機關刑事責任追訴,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徵收科 廖稽核 06-2298063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14/2/21


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公司登記10-經濟部公告修正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無限/兩合公司之變更登記表共5式

主旨:公告修正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無限/兩合公司之變更登記表共5式。

依據:本部101年3月6日研商「修正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公司登記所附文件用印問題」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修正後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及無限/兩合公司之變更登記(如附件),自公告日起開始使用,原舊格式之登記表至101年10月1起不再使用。
     
相關附件:upload1010328.zip



經商字第10102407380號
經濟部商業司第一科 2012/03/28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公司登記9-公告修正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無限/兩合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共六式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09902430790號

主旨:公告修正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無限/兩合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共六式。

依據:本部99年11月9日研商第2次「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及「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修正草案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修正後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無限/兩合公司之設立、變更登記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開始使用,原舊格式之登記表至100年4月1日起不再使用。

相關附件:upload991213.zip

經濟部商業司 99/12/13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公司登記8-經濟部通告

一、為簡政便民,縮短申辦流程,自99年4月20日起,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業務線上申辦並經由網際網路方式繳納規費案件,採電子文件核覆,申請人請自行上網列印「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本部不再列印該核定書。
二、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線上申辦案件審理完成,本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列印公司預查電子文件核定書。電子文件核定書列印請至本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服務-以「電子核定書及電子收據」查詢功能列印。
(一)使用會員方式申請請至:https://gcis.nat.gov.tw/eicm/eicm/index.jsp。
(二)憑證方式申請請至:https://gcis.nat.gov.tw/eicm/eicmapply/index.jsp。
三、各許可業務機關如需查驗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核定書資料可循以下二種方式查驗:
(一)透過本部公示系統查驗(請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網址:http://gcis.nat.gov.tw/ 首頁→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公司預查案件進度查詢】)本項查驗方式除私密資料如申請人身分證字號等外,皆可查閱
(二)介接系統查核驗證(可查閱全部核定資料)。






中華民國99年4月8日



經商字第09902406480號


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公司登記7-公司組織設立3個月內申請變更統一編號,免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文件

主旨:關於 貴部建議公司組織設立3個月內申請變更統一
      編號,免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文
      件乙案,敬表同意,惟仍應以一次為限,請 查照。

說明:一、復 貴部98年11月13日經商字第09802428470號
          函。

      二、建議 貴部給號時,儘可能避開「4」,以有效
          降低是類案件發生,併請 參處。

財政部 98年12月4日 台財稅字第09804574590號函


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

公司登記6-本部98年6月19日修正設立、變更登記表格式,自98年7月1日起開始使用

本部98年6月19日經商字第09802415000號公告修正設立、變更登記表格式,自98年7月1日起開始使用,原舊格式之登記表至98年10月1日起不再使用。但公司為陸資投資者,或申請修正章程變更登記,應使用新格式之登記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第三科 2009/7/17


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公司登記5-公司開辦費用會計師須查核

公司最低資本額取消後,避免虛設公司行號、賣假發票情事發生,行政院跨部會會議上周五(19日)決定,未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就公司資本的確實性如開辦的直接費用等進行查核。
經濟部官員表示,會計師查核的不是公司的資本額,而是公司開辦的直接費用,如租金、押租等,至於直接費用包括那些將進一步研議。
經建會主委兼政務委員陳添枝、政務委員蔡勳雄上周五就各部會追蹤控管的財經法規鬆綁事項舉行聯席會議,達成上述共識,經濟部將修改「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賦與會計師查核責任。
有關取消設立公司最低資本額建言,立法院已修正「公司法」第100、156條取消限制,並在4月底公告施行,民間經商容易度大幅提升,有利民眾經營事業。
但,台灣虛設公司行號、賣假發票的情形氾濫,彰化地檢署去年6月破獲了一個規模龐大的假發票集團,發現國內竟然有4,000多家公司行號涉嫌向這個集團購買假發票逃漏稅,並追查出太子、勤美兩家公司涉嫌掏空資產及逃漏稅數十億元案。
因此,經濟部建議採取配套措施,建議修改「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賦與會計師查核公司資本確實性的責任,避免虛設行號、賣假發票情形日益猖獗。政務委員蔡勳雄也表示支持。
經濟部建議,未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就公司資本的確實性如開辦的直接費用等進行查核。
【2009/06/22 經濟日報】


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公司登記3-公司資本額鬆綁留意後續配套

立法院於日前通過公司法第100條及156條修正案,取消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規定。據修正前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為50萬元,有限公司則為25萬元。最低資本額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公司於成立時即有一定財產基礎,作為公司債權人之最低債權擔保,惟該最低資本的門檻規定,相當程度將增加公司設立難度,同時有產生資金閒置之虞。因此為改善臺灣的投資環境,提升我國於全球經商環境報告評比的排名,並減少開辦企業的成本負擔,以鼓勵創業、活絡國內經濟景氣,從而有此次公司法的修正。依據修正後公司法規定,未來公司資本並不需達到一定數額方可設立,即使資本額只有一元,也可合法有效設立公司。
然而,取消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的規定,會不會因此導致空頭公司林立,進而有妨害交易安全的疑慮?首先應注意的是,取消最低資本額的門檻限制,並不代表公司設立時資本額不需經過查核。公司申請設立時,資本額及出資仍須經會計師簽證認定。因此,即便取消最低資本額門檻,也不意味著對於交易安全即全無保障或把關機制,實務上與公司從事交易往來時,應該事前瞭解交易相對公司的實收資本額,避免與資本額過低或與交易金額不相當的公司進行交易,以確保債權的清償。
另一方面,交易相對人為妥善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能僅仰賴公司的實收資本額。真正攸關公司債權人權益及信用風險,並非公司資本總額的額度多寡,而是公司實質的淨值或償債能力。資本是股東對公司的出資總額,但其為一抽象觀念,並非具體表現於公司的資產項目。隨著公司營運開展、各類型證券的發行與營業損益產生,形式資本勢必與公司實質資產與現金流量產生相當落差。因此,不論是與公司進行交易或借貸的相對人,於交易前都應善盡查證的義務,了解公司實質營運狀況及財務能力,以確保自身權利不致受損。此外,在實務上可行的範圍內,應該透過法律上的擔保機制或契約約定,進一步保障債權遭受信用風險的損失,而非只仰賴公司法規的保障。
最低資本額的存在,就其保障債權人及交易安全的目的而言,是形式重於實質,強調資本適足性重於配置效率,既不符實際狀況,功能也不彰,反成為經商環境評估的落後指標。本次修法取消公司最低資本額規定,對活絡我國經濟,與世界潮流接軌面向來看,應值得肯定,惟後續配套措施的配合,及社會大眾從事交易前自我查證義務實踐,似為更值得關注的議題。(作者是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2009/05/24 經濟日報】


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公司登記2-線上申請查名,繳費收據請自行上網列印

公告自98年5月4日起,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及公司登記業務線上申辦案件,經由網際網路方式繳納規費之繳款人,請自行上網列印「經濟部線上申辦繳費收據」(如附件),以作為入帳憑證之用,本部不再列印該收據。
經濟部商業司 經商字第09802409240號 98/04/27
公司名稱及及所營事業預查及公司登記業務上申辦案件審理完成,本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列印電子收據。電子收據列印請至本部全國工商行政服務入網口線上申辦服務-公司線上申辦系統,以「案件進度查詢」查詢功能列印。
(使用會員方式申請請至:https://gcis.nat.gov.tw/eicm/eicm/index.jsp)


2009年1月1日 星期四

公司登記1-申請商業登記核給統一編號之商業認為有不妥者可申請更正並以一次為限

一、經濟部商業司函示:公司及商號申請變更統一編號頻繁,為加強管制,請各縣(市)政府確遵財政部82年3月31日台財稅第821482062號函審慎辦理。

二、依財政部函示:認為營業人經主管機關核給商業統一編號後,如欲申請更改重行給號者,應於登記主管機關核給統一編號後三個月內,敘明理由檢同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向原核給統一編號之主管機關申請辦理,且以一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而原核給統一編號之主管機關於同意重行給號時,應將原發給之號碼註銷並副知營業人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俾配合釐正稅籍資料。例如:統一編號尾碼為“4”。


編者註:98/12/4已改為免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文件。

經濟部商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