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植物油製造業」、「食用油脂批發業」及「奶粉零售業」等3個業別進行選查

本所將於9981日起至同年1231日止,就「植物油製造業」、「食用油脂批發業」及「奶粉零售業」等3個業別進行選查,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帳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或短漏報營業稅情事者,請於99年7月底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應納稅額,可免予處罰。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通知
(99年7月5日中區國稅北斗三字第099001064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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