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租賃會計新制-明年Q2上路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20093月發布「租賃會計」初步觀點的討論稿,按照IASB的時程規劃,預計今年第二季即將發布草案,明(2011)年第二季就能發布「租賃會計」的新準則,交通業房地產業零售業適用新準則後,負債比例將大量增加。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盈如指出,租賃會計處理是IASB和FASB攜手合作的計畫之一,除了希望國際會計準則(IFRS)與美國一般公認會計準(US GAAP)則能夠接軌外,更希望全面更新租賃會計準則

根據去年發布的討論稿中,新的租賃會計準則修訂範圍,有兩種可能建議方案,首先是重新考量基本租賃原則所涵蓋的範圍,第二種是保留現行租賃準則範圍,最後因考量第一種方案影響的範圍太大,可能缺乏及時性,所以最終選擇後者。

租賃計畫的適用範圍,原本應涵蓋承租人出租人會計,但此階段將範圍縮減至「承租人會計」,因為「出租人會計」攸關到IASB正在進行的其他工作計畫,必須配合IFRS其他準則的修訂進度,所以這次先不考量「出租人會計」。

陳盈如說,租賃會計的改變,所有承租人會計處理方式將受影響外,交通業房地產業零售業消費性產品業等產業,更是存在潛在重大影響,因為這些產業會使用到大量的「營業租賃」,從過去採「不計入負債」的方式,改為「認列資產與負債」,將使未來負債比例大量增加,公司的財務比例及營運模式都將會有大幅轉變。

截至目前為止,IASB與FASB就承租人會計部分,在特定議題上仍意見不同,要等到IASB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討論稿意見回函後,一併解決。

陳盈如舉例,如租賃交易原始認列時點,是否應考量簽約日租賃資產交付日(實際租賃開始日)的時間差、售後租回交易、原始直接成本應列為資本費用化服務合約租賃會計處理的指引及揭露等,雖均在討論稿中有提到,但尚未有實質討論和初步觀點,還需要進一步釐清。


【2010/06/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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