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錯誤如何辦理更正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雖已於5月31日截止,仍時有營利事業來電詢問,如果申報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在辦理申報以後,如果發現申報的資料內容有填載錯誤應修正部分,可以填寫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更正方式說明如后:

一、原採媒體或網路申報者:

(一)6月30日以前申請更正者,得比照媒體申報更正作業方式辦理,申請更正時,請檢附下列資料:

1.更正申請書

2.更正前後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

3.更正後之媒體申報總表及媒體檔案磁片(光碟片)

4.相關附件

(二)6月30日以後申請更正者,則需以人工填報更正資料。申請更正時,並請檢附如下列資料:

1.更正申請書

2.更正前後之申報書表,例如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或資產負債表等

3.相關附件

二、原採人工申報者:僅能以人工填報更正資料,應檢附資料如前述。

資訊科 吳股長 06-2298110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2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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