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黃小姐問:最近遺失統一發票,該怎麼辦?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可依發生情況區分下列三種方式處理:
(1)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應即敘明原因及遺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2)遺失存根聯:可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3)遺失扣抵聯或收執聯:可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的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的影本自行蓋章證明,以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23
【2009/11/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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