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退職所得免稅額-不調整

財政部賦稅署昨(26)日公布,99年度退職所得免稅額不調整,民眾若在明年度選擇一次領取退職所得,總額在16.9萬元乘上工作年資以內者,才可以免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4項規定,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就可以按上漲程度調整。由於退職所得免稅金額上次調整是在98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5.11,與99年度適用的指數104.64相較,下跌0.45%,未達到應行調整的3%標準,99年度將不調整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2009/1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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