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油氣車貨物稅-每輛減徵2.5萬

行政院會昨(26)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增訂自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的油氣雙燃料車,每輛定額減徵新台幣2.5萬元貨物稅,財政部估算,五年內國庫的貨物稅收損失達1.3億元。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為順應綠色環保的世界潮流,達成減少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標,推廣高效能及低汙染車輛,是政府當前重要政策。

吳敦義指出,在一定期間內減徵油氣雙燃料車的貨物稅,可鼓勵民間購置相關車種,振興汽車產業,符合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財政部、環保署應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協調溝通,尋求共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依據環保署所提「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指出,藉由此次修法,預估五年內約有5,200輛汽車受惠,將可削減空氣污染物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達成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目標。

財政部指出,我國汽車主要使用的燃料以汽油柴油為主,二氧化碳排放量較高,為推動使用以液化石油氣為主要燃料的車輛,鼓勵汽車業自行開發或引進相關車種。

財政部也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草案,給予新購油氣(LPG)雙燃料車每輛定額減徵貨物稅2.5萬元,減徵期限為五年,以促進汽車消費並達成節能減碳的效益。

【2009/1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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