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寄存郵局稅單逾期仍須繳

臺南市張小姐問:最近到郵局領取寄存的稅單時,發現稅單上繳款期限逾期,是否可以不用繳?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稅單的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委由郵政機關,於應受送達處所,確已完成寄存送達者,無論應受送達人實際於何時受領文書,均以寄存日視為收受送達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仍應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2009/06/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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