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營業人進用人才考試報名費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桃園訊)六月,又見鳳凰花開,也是畢業生高唱驪歌時,即將有大批社會新鮮人投入職場。各大企業為招募員工,對外舉辦考試,其向考生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等收入,要不要課營業稅呢?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企業招募人才,促進就業,財政部日前發布行政命令,規定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不用課營業稅,也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問題。


該局並呼籲企業舉辦類似考試時,應反映營業稅降稅利益給應考人,適度調降考試相關費用。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9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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