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整型美容費用可否列舉扣除醫藥費用?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愛美是人的天性,美也會給人帶來自信,對交友、求職都有幫助, 所以很多學子常利用暑假進行整型美容手術,惟其所費不貲,該手術費用可否作為綜合所得稅醫藥費列舉扣除?常有民眾詢問,該局說明如下。
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屬醫療性質之整型美容費用,如皮膚疾病燒燙傷換膚手術車禍受傷之整型、、、等,方可列報醫藥費用,如僅個人單純愛美所作之整型,如雷射除斑美白割雙眼皮拉皮隆鼻隆胸等,則不能列舉扣除,且該可列報之醫療費用須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並應檢附證明非屬美容目的之醫生診斷證明供核。
小港稽徵所 助理員 林怡瑩 (07)8123746轉6055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9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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