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稅務問答/扣繳義務人溢扣-可申請退還或留抵

板橋李先生問:扣繳義務人有誤扣溢扣稅款情事,應如何處理?

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答覆: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以後,如果發現有多扣了稅款,應該把多扣的稅款退還納稅義務人,並且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或就同年度應扣繳稅款內留抵;如果到年度結束還有沒有抵繳完的稅款,可以附上扣繳稅款繳款書正本有關的證明文件,向國稅局辦理退還手續。另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以後,如果發現有少扣繳,則由扣繳義務人補繳,但扣繳義務人可以向納稅義務人追償

【2010/03/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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