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金融憑證-適用網路報稅

財政部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將自5月1日起受理申報,選擇採網路報稅的民眾,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所使用的憑證,除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外,還可利用24家金融機構所核發的金融憑證報稅。

經財政部審查通過,可用於98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的24家發證單位,包括:

金控一家:新光金融控股公司。

證券17家:元大證券、日盛證券、元富證券、玉山綜合證券、永豐金證券、兆豐證券、亞東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統一綜合證券、富邦綜合證券、群益證券、金鼎綜合證券、宏遠證券、第一金證券、凱基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寶來證券。

銀行五家: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保險一家:南山人壽保險公司。

財政部指出,民眾如為以上任何一家金融憑證用戶,即可在申報期間以該憑證上網下載98年度所得資料扣除額資料(包括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教育學費),以便辦理網路報稅。

【2010/03/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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