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稅局祭2法寶-嚴查營業稅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國稅局嚴查營業稅,祭出兩法寶,


1.凡小商店營業額每月超過20萬元,就一定要開發票;


2.另從7月1日至年底,列為公司費用的發票,國稅局亦將嚴審19大項進項發票內容,一旦查獲逃漏稅者,全部剔除,除要補稅外還有懲處。

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說,營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的小店鋪,不必開立發票,但其實有許多小店每月賺得比20萬元多,財稅單位在1月底已將這類小商店建檔,在3月間進行名單複核,只要發現營業額有超過20萬的店家,從41日起開始對其輔導。

過去有許多名產銷售的小店鋪,比如餅店,或者知名度高的傳統食品店家,很多人都以為不必開發票,但未來會有改變。至於特定店家像冰店自助餐館麵食店家,都會在重新核課過之後,提高課稅金額。

除此之外,下半年稅官們將會更加忙碌,因為透過財稅資料的交叉比對指出,目前企業最會逃漏稅的管道,就是運用收集大賣場或者超商發票,做為進項發票的抵稅項目,陳文宗說,這19項就是經常被用來逃漏稅的方法。


國稅局盯上的19項進項品項,包括1.服飾、2.黃金珠寶、3.超商、4.百貨公司、5.娛樂休閒、6.化妝品、7.菸酒業、8.餐飲消費等等,陳文宗說,如果發現企業有來自這些營業人的進項發票,國稅局會請企業相關人員,來國稅局說明,為何需要從這些地方進貨的主要原因。

除了營業稅之外,北區國稅局更在去(98)年下半年,針對北縣桃園縣市新竹縣市等轄區內,執業的中西醫生,主要自費醫療內容,包括雷射美白果酸護膚減重眼科雷射、甚至植牙等業務的診所,進行現場駐查作業,查獲短報、漏報的自費收入,增收2.7億餘元。

陳文宗說,這些診所過去都是自動申報執業收入,有些大型美容中心,本來申報年度每月營業額10萬元,經過查核過之後自動提高1,500萬元,也有一些在98年申報每月40萬元,在駐點查核之後,改申報數為2,000萬元。

工商時報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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