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海外所得避稅-4招報你知

【陳怡慈/台北報導】個人海外所得明年起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境外基金投資壓力倍增,中信銀理財規畫部協理張冠雄指出,海外所得合計100萬元以內無需申報,建議民眾可以每次贖回99萬元方式規避申報,但須留意複利效果將因此消減。

境外基金納入海外所得課稅,近來成為銀行通路熱門議題,中信銀昨舉辦講座解惑,建議以下列四招因應:

多檔基金 規畫分年獲利

(一)「分年」實現獲利:手邊有多檔境外基金的民眾,未來處分獲利時,不要把贖回的時間點擺在同一年,要有獲利從一次改成分年實現的規畫。

(二)「課稅資產」轉成「免稅資產」:投顧引薦的境外基金,賺錢要課稅,但投信發的海外基金資本利得免稅,建議可找同類型基金替代,但須留意投信操作績效,可搭配「夏普指數」篩選基金,理論上指數越高對投資人越有利。

保單要保人 宜同受益人

(三)保單的要保人與受益人改成同一人:最低稅負制下,若保單的要保人與受益人並非同一人,壽險年金險的給付都會被課到稅,但壽險死亡給付有3千萬元免稅門檻,生存給付部分,則須納入特定保險給付課稅,建議可先把要保人與受益人改成同一人因應。

(四)信託本金自益孳息他益:倘若子女已成年,可把財產拿出來作信託,本金自己留著,孳息給小孩,因小孩已成年,可單獨成戶報稅,如此又多了一個6百萬元免稅額

中國時報 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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