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稅務問答/委託拍建物-賣方開發票

彰化市劉小姐問: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營業人所屬的建物或物品,統一發票開立時點及對象為何?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營業人(賣方)委託拍賣公司拍賣建物或物品,不同於法院拍賣,拍賣公司將營業人委託的物品於拍賣會中賣出,拍賣公司應於收到買受人支付的價金時,通知賣方依規定時點開立統一發票與拍賣公司。該分局近一步說明,營業人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的物品拍定後,買方如以支票支付拍賣物的價金,賣方(營業人)應於票載日開立統一發票;買方如以電匯方式支付拍賣物的價金,賣方應於拍賣公司收到銀行的「匯入匯款登錄單(代報單及轉帳支出傳票)」之日起三日內開立統一發票拍賣公司。惟在此之前拍賣公司如將拍賣物交與買方或支付賣方任何款項,均應請賣方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2009/10/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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