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編列的98年度稅式支出報告,個人及企業因為停徵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稅,國庫減損的稅收約有400億元。其中,個人因為停徵證所稅獲享的免稅利益僅有不到40億元;營利事業則達357億元。
據指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正就證券交易課稅問題進行研究,日前賦改會召開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時,擔任諮詢委員的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提出「拋棄免稅」建議,希望政府賦予企業自行選擇證券交易免稅或課稅的權利。財政部認為,拋棄免稅機制啟動後,企業證所稅可能不增反減。
政院編列的98年稅式支出報告,有關企業證券及期貨交易免稅產生的稅式支出,是依據經濟發展、證券市場與前三年度企業帳上實際申報數做推估依據。其中,94年企業因停徵證券及期貨交易稅,國庫稅式支出金額最大,多達505億元;95年最少,只有336億元。
個人因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產生的稅式支出,則是按企業帳上申報金額做為推估,近五年都不超過40億元,98年度則僅編列38.5億元。
【2009/10/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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