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賣場改開發票逃稅-財部追查

【洪正吉/台北報導】查緝逃漏稅,新一波鎖定大賣場及百貨公司。財政部發現,有營業人蒐集同一家賣場「二聯式發票」,然後要求改開「三聯式發票」,藉此虛報進項成本,逃漏營業稅。即日起,財政部除嚴格限制改開發票條件,也將全面追查不法。

各區國稅局最近發現,有不法人士專門向民眾蒐集賣場或百貨公司開立小額消費二聯式發票,再拿回賣場或百貨公司,要求商家重開三聯式發票,之後再把三聯式發票賣給沒有實際消費的營業人

營業人拿到三聯式發票後,就把發票上的金額,當成進項成本扣抵,短漏報營業額,藉此減少營業稅。

財政部發函五區國稅局,要求大賣場或百貨公司,即日起不得隨便重開發票,否則將以協助逃漏稅論處,處以銷售額百分之五的罰緩。未來營業人要求重開發票,除要在備註欄註明原開立統一發票日期、字軌號碼及有錯誤的欄位應更正外,其餘欄位應與原開立統一發票內容完全相同

另外,如採信用卡消費,大賣場或百貨公司必須核對當初消費卡號;如採現金交易,營業人也要簽名,方便國稅局查稅。

至於長條型的二聯式發票,如果已經印有統一編號,以後不用再換成三聯式發票,可以直接當成營業稅「進項扣抵」的憑證,不必作廢重開。

中國時報 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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