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減稅優惠:一年吃掉國庫3,000億

在全國1.7兆元稅收以外,有一筆看不見的減稅支出,年年高達數千億元。其中,個人企業合計享有的減稅利益,每年均逾3,000億元,減稅利益偏向企業,個人減稅優惠則有逐年縮減趨勢。

根據行政院編列98年稅式支出報告,我國現行稅法提供的減免優惠,以所得稅為例即多達105種,個人所得稅全年減免的稅捐達到1,358億元;企業則有1,675億元。合計所得稅一年減掉的稅收超過3,000億元,這一筆看不到的預算,相當於國庫有四分之三個綜合所得稅,約1.2個全國營業稅收,年年經由減稅的途徑無法入庫。

稅式支出目前並不顯現在總預算書中,民國89年預算法修正後,是由行政院負責編列再送交立法院參閱。稅式支出的金額過大,最直接的影響就是稅基遭到侵蝕,以及財政資源運用效率下降。

財政部表示,稅式支出金額會受到稅制改革、經濟發展的狀況而出現變動。個人減稅大宗以包括退休金定額免稅與捐贈、保險費等列舉及一般扣除額為主,僅兩項的稅式支出金額已逾500億元;企業的免稅金額則以促產條例的租稅減免最多,98年已超過1,000億元。

稅式支出報告一般是按五個年度編列,以呈現國內稅制各項減免措施,所產生的稅收損失概況趨勢。以所得稅為例,最近三年的稅式支出金額變動幅度不大且有逐年下降的跡象,個人所得稅的稅式支出金額下降明顯,公司所得稅的稅式支出金額則有上升趨勢。

以96年度為例,個人因為所得稅法提供列舉扣除額、免稅額或退休金免稅、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免稅、金融機構存款利息27萬元定額免稅等多種減稅項目多達50項,全年合計的稅式支出總額高達1,588億元。但至97年時,則降至1,367億元,一年之間減少逾200億元。

公司所得稅的減稅項目共計55項,96年全年稅式支出金額為1,489億元,至98年已增至1,675億元。

【2009/10/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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