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家戶所得-應納資本利得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健保新費率1日起調整,健保監理委員滕西華昨日表示,研議中的二代健保家戶總所得應納入證券交易不動產交易資本利得,擴大費基,全民分攤的費率才可能更合理公平,否則「肥鵝若不抓」,勢必再度引發民怨。

在行政院長吳敦義的要求下,下週四的院會就要討論二代健保草案,由於時間急迫,健保監理委員會昨日緊急邀請監理委員,召開監理會審查。滕西華雖在會中做此提議,但衛生署說,所得稅法課不到的收入,健保法也做不到,委員的建議難度太高,須再思考。

據瞭解,衛生署提出的二代健保版本與96年版本相比,有不少更動,因此監理委員意見很多,但衛生署均未明確承諾是否更動,僅說再研究。

擔任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的滕西華在會中建議,二代健保「家戶總所得」,不能僅依「所得稅法」為依歸,而應納入民眾資本利得,以擴大費基,否則目前所得稅課不到的收入,健保仍徵不到,對沒玩股票沒炒地皮的一般民眾「等於被剝兩層皮」,很不公平。

衛生署對此提議,並沒有明確回應,滕西華難掩失望,並認為衛署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因政府已能掌握對買賣股票所得買賣房產所得,衛生署可先訂定合理的「免稅額」,超過部分才納入健保費計算。因此,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將積極遊說立委,要求立委在審查時,提案擴大費基,將「戰場」轉移到立法院。

滕西華並指出,2代健保雖以家戶總所得為主,但內涵應在法律中明確交代,否則恐傷民眾權益。

例如,衛署初步規劃家戶總所得將以總所得而非淨所得計算,如果家中有1人收入較高、其他人完全沒收入,所得稅還有扣除額,但二代健保卻沒有,就可能出現該戶健保費未來比所得稅還多的現象,有失公平。

此外,二代健保費率調整並不像現行健保,訂定六%以下的行政授權上限,是否恰當,滕西華認為都應更廣泛討論。

衛生署健保監督小組召集人曲同光則說,要將資本利得納入計費標準有難度,衛生署目前仍以「所得稅法」作為計費依據,但對監理委員提出許多建議,衛生署都願再思考。

2010-04-02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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