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節稅新手法/分散年度所得-不當人頭

今年講個人節稅,第一個要提的是未上市櫃興櫃股票等交易的規畫,這項所得算是個人最低稅負的課稅大宗,最低稅負的稅率是20%。如果即將上市櫃或興櫃,等上市櫃或興櫃後再賣股,證券交易所得仍然免稅;不然,大額交易之前,最好先請教會計師。稅捐機關能輕易掌握所有相關交易資料,這項所得是逃不掉的。

第二個要提的是個人的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個人最低稅負課稅,明年報稅時就要申報,但現在就得規畫或準備。事實上,不少有錢人去年以前就已深入了解相關規定並做安排。

再來談一些其他的節稅原則:

一、檢視扣繳憑單,趁機追蹤財產。有些配息可能因為地址弄錯,沒有寄到,被退回,納稅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筆收入,但公司有發出股息,一定會依規定申報扣繳,可以循扣繳憑單資料,找回股息。以前沒有集保時,以為股票已經賣了,不知道還有配股沒有領,扣繳憑單常提醒納稅人這檔事。

有事業的人會開很多銀行帳戶,有些帳戶是基於捧場、銀行員拉客戶下開的,開了之後,連自己都忘了有這個存摺,銀行利息的扣繳憑單可以提醒在那個銀行還有錢、還有收入。

二、檢視所得歸類有沒有弄錯。稿費有時會被歸類為薪資,兩者有差別,稿費18萬元以內免稅執行業務所得也會被錯歸為薪資,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必要費用,被歸為薪資的話沒有費用可以扣,吃虧不小。

三、注意年度問題。所得稅採收付實現制。例如,有的在12月租屋,如果先收半年租金,前半年的租金被列為當年所得,隔年再列半年租金所得,所得年度可以分散。年底售屋,可以趕在年底前過戶,也可以慢慢來,等到新的一年再過戶,端看所得狀況。

海外所得也一樣,同樣採收付實現制。在國外,有時租金一次收三年,可以不要這麼收,以免超過100萬元的申報門檻。

處分財產時,可以規劃所得不要太集中在一個年度。賣屋賣未上市公司股票都是。

四、合約寫清楚付款性質。藝人等簽約通常一簽數年,有時員工會先跟公司預支款項,例如簽三年合約,先預領1,000萬元。按前述的收付實現制跟公司報稅的方式,國稅局可能會認定這1,000萬元預付酬金全是當年度所得。但當事藝人可不這麼認為,當事藝人會認為這是他向公司預借的。為避免雙方認知上的差異,當事藝人的合約書中最好書寫清楚,說明這是預借款,而且合約書要去公證

五、分散所得。甲乙同做一筆生意,簽約時,甲、乙可以共同具名,就可以將所得分散為兩人所有,不必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六、投資的選擇,如果適用高稅率,可以選擇投資分離課稅的商品;如果不是長期投資,可以選擇放棄除權除息,在除權息之前賣股配息可扣抵稅率不到40%,對適用40%稅率的納稅人不划算。

七、不要當人家的人頭


1、作為房地產登記的人頭,可能享受的優惠稅率和一生一屋的優惠都被人用掉;做人頭股東,可能反而變成最低稅負的納稅義務人。

2、不要貪小便宜當人頭董監事董事是公司負責人之一,公司欠稅時,董事有可能被限制出境,並被執行財產


3、不要當投資方面的人頭。有些人擔心被假扣押,臨時把房地產過戶給人頭,如果被查出,人頭會負刑責,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會涉及偽造文書共同詐欺

(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講述,全文摘自《2010節稅寶典》。)

【2010/04/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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