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稅務問答/購車抽獎-進項稅額可扣抵

臺南市某公司張經理詢問:本公司預備購買小客車做為促銷產品所舉辦抽大獎活動贈品,其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營業人如係基於促銷,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乘人小汽車,即非屬自用,購買該小汽車之支出,如確符合廣告費認列規定者,其進項稅額尚非屬上開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之項目,可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但如只是無償饋贈員工或他人,與推廣產品銷售之目的無關者,其進項稅額仍然不得申報扣抵

【2010/04/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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