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莫拉克颱風災損可列入98年度所得稅申報扣除

去年8月莫拉克風災重創南臺灣,迄今雖然已超過8個月了,但提起莫拉克,民眾依然餘悸猶存,不過,因為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在下(5)月初開跑,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各受災民眾要記得申報莫拉克災損扣除額

邱政茂局長指出,該局共受理莫拉克災損申報46,344件(含綜合所得稅33,322件、營利事業所得稅1,573件、營業稅11,446件及其他稅目3 件),災損申報金額超過91億元,在該局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從簡」的處理原則下,截至上(3)月底止,已完成災損核定46,300件,所認定災損金額高達83億餘元,初估可減免的稅捐超過16億元。

該局還發揮關懷無止盡的高度愛心辦稅精神,針對莫拉克受災民眾主動提供各類稅捐延期繳納分期繳納措施,共核准民眾申請延期繳納201件,分期繳納19件,可延期(分)期繳納稅款高達近9,000萬元。

再過半個多月就要開始辦理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了!邱局長特別提醒莫拉克受災營利事業,要將損失金額列入「非營業損失」項下之「災害損失」;至受災民眾選擇列舉扣除額者,要記得申報災損扣除額,以維護減免權益。至於災損扣除額可依下列方式申報:

(一)如已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災損證明書者,請依證明書上所列核准金額填報。

(二)如已向國稅局申請災損核備,但尚未取得證明書者,請先按向國稅局申請核備之災損金額填報,國稅局仍會照後來核准的金額認定扣除額。

(三)如未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核備,而能提出確實證據證明災損屬實者,國稅局仍會核實認定。

民眾如對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服務科 鄭科長 06-2298007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20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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