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台商專利遭搶註風險升高

大陸專利新法規定,未來在大陸發明的專利,若要到國外申請專利權,必須先通過大陸保密審查才得以境外申請,由於條文沒指出保密審查時間,加上兩岸尚未有專利優先權,未來將會形成,台商的專利「卡」在大陸保密審查中,無法同步在台灣申請的窘境,不過第五次江陳會將會討論專利優先權互相承認議題,若兩岸順利承認,台商企業則無須冒著專利遭搶註的風險。

在WTO架構下,為了保障民眾的智財權,各國會員國均會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然而專利優先權具有高度政治主權意味,至今兩岸不互相承認,目前台商面對特殊狀況,智財局建議,申請人最好同一時間點申請,以降低有一邊取得專利權,另一邊卻落空的風險。

不過10月實施大陸專利新法,針對在大陸地區發明的專利,不論產業別,必須要先經過保密審查制度,通過後才得以做境外申請專利,然而,究竟保密審查期要多久、該怎麼申請等,許多細節都在施行細則,卻沒一併公告,智財局長王美花說,子法沒過,恐讓台商無所適從。

第五次江陳會將智財權保障納入談判議題,目前智財局均與對岸進行意見交換,王美花說,當然希望專利優先權可以一併做協商,若兩岸相互承認,對於台商企業是一項利多。

2009-12-25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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