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大陸保麗龍原料-涉傾銷

繼中國毛巾鞋靴之後,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保麗龍原料)可能會被台灣課徵高額反傾銷稅

財政部昨(8)日公告受理台灣的育宗企業申請對中國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關稅稅率委員會並已決議進行傾銷調查。

根據經濟部統計,近年來自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在台灣的市場占有率節節上升,民國94年僅有15.5%,至今(98)年已高達40.3%,顯示國內進口商對大陸產製的過氧化苯甲醯的依賴極深。

申請人育宗企業為台灣主要的過氧化苯甲醯生產廠商,財部指出,根據申請人育宗企業提出大陸對台傾銷過氧化苯甲醯的傾銷差率高達242.26%

財部根據申請案件內容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提出申請案資格,其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進口涉案的大陸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的合理懷疑。

因此,財政部已在昨天正式公告要對大陸進口過氧化苯甲醯進行傾銷調查,並函請經濟部調查有無損害我國產業。按照我國傾銷相關法令規定,經濟部應在接獲通知後翌日起40天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

財政部關政司指出,若經經濟部初步調查認定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確有損害我國產業者,財政部會在70天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並據以決定是否先對其課徵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新聞辭典》反傾銷稅

當一國貨品的出口價格,低於其國內的內銷市場售價時,即已構成對進口國「傾銷」嫌疑。一旦傾銷事實經進口國調查確認已對該國產業帶來損害時,即可對低價傾銷的進口貨物課徵「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的課徵目的,是要維護一國產業不受低價進口貨品搶占市場的危害,維持競爭力。

舉例來說,甲國企業生產A貨品的成本是15元,內銷價格為18元,外銷的出口價格是20元,此時因為出口價高於內銷價格,並未構成傾銷;反過來說,若A貨品的成本仍為15元,內銷價格為25元,但出口價是18元時,即涉有傾銷,其傾銷差率為38.9%(25-18)/18


構成傾銷行為者,需負擔額外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主要附加在關稅上,被傾銷國按照出口國的內銷價與出口價的差額訂為傾銷差額,再以傾銷差額除以出口價格做為傾銷差率。

反傾銷稅是按進口價格乘上傾銷差率,為廠商應負擔的傾銷稅額。

【2009/12/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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