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從人與制度著手-提昇智財裁判品質與效率

司法院去年7月1日成立智財法院,至今屆滿一年半,已見初步成效。台灣從美國特別301觀察名單剔除;我國IT產業的競爭力,從2007年的全球第六名,躍升為2008年的全球第二名,僅次於美國,都和智財法院的努力有關。尤其智財法院才九位法官,已受理案件達2,116 件,終結案件有1,603件。平均每個案件約100天就終結,符合智財案件講求時效的特性。

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今後將致力提昇智慧財產案件的裁判品質與效率,包括制度兩方面。的方面要提昇專業性充實必要人力制度方面要努力和國際接軌

賴英照表示,智財案件複雜且具有相當的專業性,從統計數據顯示,智財法院成立一年半以來,受理涉及外國人的智財案件比率高達27%,因此,智財案件也具有高度的涉外性及國際性。賴英照說,為了讓法官能熟悉國際智財判決運作,司法院多年來持續選派法官到國外進修學習,但畢竟能出去的法官還是少數,為了讓法官能暸解智慧財產權在國際的最新發展,司法院今年也陸續安排美國德國日本的專家、學者來台,介紹有關智慧財產權在國際上的最新趨勢實務情況,讓台灣法院法官在審理智財案件時能更具有國際觀,提昇裁判品質。

為了提昇裁判品質與效率,賴英照強調,在的部分,除充實必要的人力外,提昇敬業態度深化專業同等重要。在深化專業部分,目前司法院及智財法院分別招考及借調技術審查官,補強法官審理各類案件所需專業。「長遠之計,還是要從法律教育改革做起,使法官養成教育,除了法律之外,也能具備其他領域的專業。」賴英照語重心長地表示。

制度方面,產、官、學、辯各界對新制也提出各種意見和建議。賴英照表示,當初規劃的制度,有它的背景和考量,實施一年半來,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司法院會以開放的態度,聆聽各界的意見,希望能集思廣益,尋求制度規劃的最大共識,以確保人民權益。他進一步表示,為了使智財訴訟制度能更臻完善,司法院已經規劃在明年籌組智財案件審理法研修會,進行修法工作。

【2009/12/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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