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學生寒假打工應慎選場所,避免被虛報薪資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學校寒假即將到來,今年的寒假又比往年長,是莘莘學子實現自食其力的好時機,不過特別提醒欲打工而涉世未深的學生,打工慎選場所,以避免被不肖業者虛報薪資

國稅局特別提供下列方法,讓想打工的學生及其家長參考:
一、 不可在未填明工作期間金額薪資表上簽名或蓋章。

二、 不可隨便將身分證、學生證等證件交予他人,亦不可隨便提供他人影印

三、 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的金額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並保留薪資單,做為將來舉證證據。

四、 不可貪圖小利,答應不肖雇主虛報或浮報薪資,以免觸犯幫助他人逃漏稅刑責。

該局表示,學生打工萬一被虛報或浮報薪資,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並檢附實際領取薪資之證明文件,供國稅局作為查核參考。經調查結果,如確屬虛報薪資,該被虛報之薪資將可註銷,至於不肖業者將予處罰。

新興稽徵所 助理員 陳泓霖(07)236-7261分機6419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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