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公司或機關團體將財產贈與他人,須申報贈與稅嗎?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最近接到桃園某電子公司吳先生電話詢問,公司將財產贈與他人,應否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或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法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因此,公司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稅對象,其將財產贈與他人,毋需辦理贈與稅申報。該局仍進一步提醒民眾注意,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因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則須併入受贈人受贈年度之所得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2010/1/29


其「所得額」認定參 營利事業單位贈與財產予他人,應否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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