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98年度多層次傳銷事業申報事宜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單位98年度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作業,自99年1月1日起已開始受理,最後期限因例假日順延至99年2月1日。

該局說明,多層次傳銷事業申報各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方式計有下列2種:
(一)人工填寫申報:由傳銷事業至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表」,以人工方式填寫後,連同「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二)電子申報:採用電子申報之業者,請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將資料檔案製成磁帶、磁片或光碟片,送國稅局先行測試成功後,即可使用電子檔案申報。前述「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可向該局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參閱,亦可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http://www.fdc.gov.tw訊息公告/資料下載/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電子申報)自行下載。

該局指出,採電子檔案申報時應檢附:


1.中、英文檔案。


2.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


3.媒體檔案遞送單


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至第1次採用電子申報之申報單位,經測試軟體成功後,免再逐年申請測試。

該局呼籲,為簡化稽徵雙方作業程序,請多層次傳銷事業單位以電子作業方式申報並提早辦理,以避免延誤造成逾期申報。

資料科 周股長 (02)23113711分機211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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