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以偽變造之中獎發票冒領獎金,係違法行為,請勿以身試法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近日報載有歹徒涉嫌持偽變造統一發票兌獎等情事,該署說明,按目前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係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發獎,民眾對中特獎、頭獎、二獎及三獎者需向各縣、市指定之郵局兌領;兌中四、五、六獎者可向各地郵局兌領。另如係兌中五、六獎者,亦可持向經核准辦理中五獎、六獎兌換商品或將中獎獎金儲值於企業儲值卡內業務之營業人(目前有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份有限公司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兌換商品或儲值點數,營業人受理後再持向代發獎金郵局彙兌獎金。
 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指出,除前開經核准辦理兌換商品業務之營業人,應加強核對發票落實內部稽核制度,以防止收受偽變造發票外,目前持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兌領獎金之中獎發票,均送財政部印刷廠核銷,該廠逐張審核中獎發票是否符合給獎規定,並同時辨識發票之真偽,如查獲有以偽變造發票冒領獎金,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追回冒領獎金,並於取得不法事證後,移送司法機關究辦。因此,該署特別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財政部賦稅署 9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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