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颱風天加班費-免稅

颱風天出門加班,加班費可以全額免稅。財政部表示,因天災受雇主要求加班者,當日加班時數不論多長,均免計入每月46小時加班費免稅時數內,等同天災當日所領加班費完全不必繳稅。

財政部指出,勞工在例休或國定假日加班,延長工時每日不逾八小時部分,免計入全月46小時免稅上限時數,所領加班費在日薪二倍部分可免稅;超過八小時部分,要按日併計全月加班總時數,全月合計逾46小時以上,要列入薪資課稅。

但若因天災、事變,例如颱風天加班者,不論加班時數長短,都不必計入全月總時數46小時內,當日加班上限時數也不受限,颱風天的加班費在時薪二倍以內部分全額享有免稅。

財政部指出,因颱風受雇主要求加班者,加班費免稅優惠較平日或國定假日寬鬆。

【2010/09/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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