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宣導說明會-補辦登記 接受合法輔導的機會來了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99年6月2日經總統頒布施行。其中第34條明定該法修正施行2年內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後給予5年輔導期,期間可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有關相關法規修改重點、如何補辦登記以及將來政府的輔導措施,您知道了嗎?


政府即將於各縣市舉辦相關宣導說明會,會中將邀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各縣市政府來告訴您怎麼做,請千萬不要錯過,相關說明會訊息請上http://www.tfoi.org.tw/non-reg/查詢。


彰化縣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宣導說明會









暫定議程:


※上午場










































時     間



程            序



 09:00 ~ 09:30



 報到



 09:30 ~ 09:45



 主辦單位長官致詞



 09:45 ~ 10:00



 縣市政府代表致詞



 10:00 ~ 11:00



 講師簡報



 11:00 ~ 11:15



 縣市政府簡報



 11:15 ~ 11:20



 中場休息



 11:20 ~ 12:20



 Q&A



 12:20



 散會(提供餐點)



※下午場










































時     間



程            序



 13:30 ~ 14:00



 報到



 14:00 ~ 14:15



 主辦單位長官致詞



 14:15 ~ 14:30



 縣市政府代表致詞



 14:30 ~ 15:30



 講師簡報



 15:30 ~ 15:45



 縣市政府簡報



 15:45 ~ 15:50



 中場休息



 15:50 ~ 16:50



 Q&A



 16:50



 散會(提供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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