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2017-11-16:一張機票讓欠稅人脫產現形

欠稅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卻頻繁入出境,國稅局調查發現,機票購票者為欠稅人之女性友人,因而查得欠稅人移轉財產,另以女性友人名義設立貿易公司規避執行,案經法院裁定准予管收

該欠稅人經管收後仍拒不繳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乃就其隱匿財產執行,更對其移轉予女性友人土地之應收買賣價款提起確認訴訟,已獲一、二審勝訴判決,目前上訴三審中,如獲勝訴判決確定後,其欠稅可望全部受償。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當欠稅人有異常消費行為時,將會進行調查,如發現納稅義務人知悉納稅義務,而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出售、贈與、設定抵押權、交付信託等處分或隱匿之行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即得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向法院聲請管收裁定,且管收後仍續就隱匿財產執行。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勿心存僥倖移轉或隱匿可供執行財產,除財產可能被強制執行外,移送執行後仍有被拘提管收之虞。

徵收科 稅務員 李念祖(07)7256600 分機:765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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