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財政部於101年12月13日以台財關字第10105538220號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繼續課徵5年反傾銷稅,課徵期限至106年12月12日止,應課徵反傾銷稅之貨物範圍包括:紳士鞋、女高跟鞋、馬靴、童鞋、涼鞋、休閒鞋等6大類。
關務署表示,鞋靴產品因屬大眾化之民生用品,在民眾消費方式漸趨多元之下,向國外網站購買機會大增。該署提醒民眾,若向國外網站購買中國大陸產製之鞋靴產品,除實體貨物於進口時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000元以內者免稅外,如超過免稅限額,所購之鞋靴產品須繳納關稅及反傾銷稅。
該署進一步表示,有關上述財政部課徵鞋靴反傾銷稅公告,可至該署網頁(http://web.customs.gov.tw/焦點主題/反傾銷措施/公告事項)查閱或下載。
連玉萍(02)25505500分機1003
財政部關務署 2014/5/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