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去(101)年3月推出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只要在電子發票試辦商消費時出示「手機條碼」就可以索取電子發票,不再列印紙本電子發票,可免去整理發票的困擾,對獎時也只要至多媒體服務機(例如7-11的ibon機)輸入手機條碼及驗證碼查詢中獎資訊,再將該張中獎電子發票收執聯印出來兌獎,既省時又便利。
申請手機條碼3步驟:
1.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或多媒體服務機(如:7-11的ibon機)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申請索取條碼;
2.約30秒手機可接收到驗證碼簡訊,於登入畫面輸入手機號碼及四位驗證碼後,即可列印手機條碼;
3.消費結帳時出示手機條碼供店家掃瞄,即可索取電子發票。
該局呼籲,消費時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節能減紙又環保,智慧生活e起來,相關訊息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電洽0800-521-988詢問。
審查四科 陳科長 06-2298048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13/3/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