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納稅人保護法-拚年底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為求稅務糾紛發生時,能保障納稅人權益,中華人權協會、稅法學者專家及朝野立委昨(28)日聯合呼籲,盼立法院此會期能通過「納稅人權利保護官」的設置,避免稅捐單位「球員兼裁判」。

中華人權協會主委林天財指出,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曾發布「財稅政策白皮書」,政見之一就是設置納稅人權利保護官。此法案若能年底立法院會期結束前通過,最快8月可上路施行。

中華人權協會、台大法律學院等單位昨天主辦「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研討會,立委朱鳳芝、黃偉哲;律師、會計師、學者、法官等各界稅法專家出席,更請到韓國全北大學教授韓相國跨海開講。

「納稅人權益保護官」是由朱鳳芝等連署提出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案」增訂條文中的項目之一,針對現行稅法不合理制度修正。「納稅人權益保護官」類似消保官,納稅人與稅捐單位產生爭議時,擔任第三者調解仲裁。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指出,消費者權利保護官在國外行之有年,且實施情況良好。國內在稅務糾紛發生時,稅官動輒便要求納稅人上行政法院申訴,納稅人須負擔沉重律師費、訴訟費用,且行政訴訟常拖到二、三年以上才結案。相對稅捐單位,納稅人常處弱勢,因此若有稅保官的設置,將可免除納稅人許多高成本且冗長的訴訟程序。

且國內納稅人在行政訴訟上的勝訴率只有5%到6%,歐美、韓國等國平均50%以上,有極大落差。會計師公會副主委林宜賢指出,如德國納稅人勝訴率高達60%到70%;韓國50%到60%,但仍然有稅保官的制度,可見該國對於賦稅人權的重視。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葛克昌表示,需要稅保官的是一般老百姓,此制度的推動,將是台灣賦稅人權史上的重大變革。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1/09/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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