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2日 星期四

記帳士名不正言不順-報稅代理有賴制度建立

【工商時報 羅正業】「記帳士」應正名為「稅務士」或「稅理士」!在記帳士的立法過程中,有各種不同的草案版本的提出,從法案名稱可以初步將這些草案分為幾種,1種是以「報稅代理人」或「稅務士」為名,共有5個;1種是以「記帳士」為名。

從代理人的名稱而言,其得從事業務的範圍,最狹隘者屬記帳士法,最廣者屬稅務士法。財政部先後提出的2個版本都以「報稅代理人」為名,這是代表政府稽徵機關的立場,認為此代理人是代理報稅事宜,故名之,是比較中性的名詞;而林政則委員等43人提出的版本是以「稅務士」為名,亦是代表稅務會計業者的立場,參酌各國立法,和韓國「稅務士」名銜相同。

從下表可以知道,考試科目雷同,而法令名稱及業務範圍卻不一樣。其實各種法律立法過程都是多方角力及各個利害關係團體協商下的產物,記帳士法也不例外。





我國目前並非有一個以「稅務代理人」為名的法律,「記帳士法」的通過理應為我國建立正式的報稅代理制度,然而,在立法過程中多方角力及各個利害關係團體協商下而形成今日的局面。以「記帳士」為名,只能接受客戶委託記帳,和會計師業務的重疊性愈低愈好,是門戶之見。

其實目前記帳士的工作內容,以營業稅的申報、中小企業主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稅務諮詢等為其主要業務。我國鄰近日本、韓國也是以「稅務士」、「稅理士」稱之,為提升國家整體稅務會計專業性,也與世界潮流接軌,理應將「記帳士」正名為「稅務士」或「稅理士」。

工商時報 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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