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民眾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或持空瓶退還押瓶費,如其與營業人間僅有兌換或退費行為,無其他交易者,營業人無須開立統一發票

高雄市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據民眾反映,於購買菸品時先以禮券抵付菸品金額,再以禮券餘額現金抵付健康捐,致發生合計金額為零,引發該張發票可否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之爭議。為杜爭議,請營業人若有上開情形或接受消費者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或持空瓶退還押瓶費等,無商品買賣之交易行為時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若因系統控管存貨或收款等事由須開立合計金額為零之統一發票者,請不得將零元發票交付消費者。

岡山稽徵所 稅務員 高素娟(07)6260123分機5465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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