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遺產項目自我檢查表方便又實用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儘速完成納稅手續,以利早日辦理繼承登記事宜,特別研擬「遺產項目自我檢查表」,置放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t.gov.tw)上,供民眾自行下載使用。

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常因不知被繼承人所遺的財產內容及其相關減免遺產稅之規定,於申報並取得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或繳清遺產稅後,才發現原來遺產中尚有符合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只要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即可以減免遺產稅……等案例。為協助民眾早日完成遺產稅繳納程序,特別彙整編製「遺產項目自我檢查表」,以利民眾於辦理遺產稅申報時逐項檢視,並採用逐項勾選的方式,以避免漏未主張而影響權益。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於檢視「遺產項目自我檢查表」後,應自行影印留存一份,將原稿連同遺產稅申報書送交國稅局,如有相關追加主張項目或對已主張事項有疑義時,依項次序號與該局承辦人連絡即可,既簡單又方便。

該局呼籲,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早日完成報稅手續,請民眾多多利用。

審查二科 楊股長 (02)23113711分機1541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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