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 星期四

身分證遺失的自保方法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分證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

錯誤示範: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
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分證就不用還錢ㄚ?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請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戶口名簿正本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
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
證領/補/換發日」為主,上網可查詢-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
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本文摘自水月閣之網路資訊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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