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2014-06-03:預拌混凝土攪拌車相關費用之稅務處理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預拌混凝土攪拌車運費折舊費用修繕費司機薪資加班費伙食費等相關費用製造費用

該局說明,預拌混凝土攪拌車係將預拌混凝土自產製廠區完成拌和後載至工地灌鑄,其運送過程必須不停攪拌以防止預拌混凝土凝固無法使用,該預拌混凝土攪拌車係生產線之延伸,屬廠區外重要生產設備,該攪拌車之運費折舊費用修繕費司機薪資加班費伙食費等相關費用製造費用

該局於查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發現轄區某公司將預拌混凝土攪拌車之前開費用列報於營業費用,且該公司營業成本由於無法編製成本表單供查核,申報時已自行調整至該業毛利率標準,經該局查核後依法轉正為製造費用,並補徵稅額。該局提醒營利事業,相關之費用與損失,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0條規定,視其性質分為營業費用與營業成本,分別審定並轉正。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審查一科 蘇秀珍 04–23051111轉713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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