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2013-12-16:自由經濟示範區進口原物料 委外加工後出口免稅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在全球化趨勢下,我國製造業服務業都面臨挑戰,為吸引投資接軌國際創造經濟成長產業轉型升級,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鬆綁對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知識流的各項限制,以打造便利的經商環境,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境內關外」概念設計,對於經許可的第一類示範事業自國外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貨物,免徵關稅,可吸引更多資金投入製造或其他商務活動,刺激經濟發展。

關務署表示,為推動示範區前店後廠委外加工建構智慧運籌的營運模式,鼓勵國外業者於國內進行貨物加值作業出口,第一類示範事業進口原物料進入示範區內加工、修理、檢驗或測試後再出口,或以前店後廠模式委託區外廠商加工、修理、檢驗或測試後再出口,均享關稅免擔保的優惠,僅示範區貨物內銷課稅區時,則須依進口貨物規定課徵相關稅費,此與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區之作法相同。

該署進一步表示,為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提升出口競爭力,關務方面已大幅鬆綁,具體落實簡政便民政策,營造安全便捷的通關環境。以上相關訊息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該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 轉2535分機。

陳金標 (02)25507837
財政部關務署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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