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2013-11-19:如何查詢被繼承人的股票遺產在哪裡?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該局說明,繼承人可持1.身分證正本及2.被繼承人(往生者)除戶戶籍謄本死亡證明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被繼承人財產及所得歸戶參考清單後,運用此份資料分別向地政事務所金融機構證券商投資公司等取得應檢附之財產證明文件,作為申報遺產稅之依據。

該局指出,遺產中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部分,申報時應檢附死亡日持股餘額證明集保存摺影本,迭有繼承人臨櫃聲稱只知被繼承人有買賣股票,卻不知係經由哪一證券商進行交易,無法掌握具體資料,此等情況,繼承人可持證明文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19-5805)查詢被繼承人開戶及持股餘額明細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應依限依法詳實申報遺產稅,如有未依限申報者,除補徵稅款外,另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罰鍰;如已依限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

中北稽徵所 張股長 (02)2502-4181分機250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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