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2013-11-08:已稅之菸酒轉外銷如何辦理退稅?

從事菸酒貿易之王小姐來電詢問:最近公司外銷一批國產酒品,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的菸酒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其運銷國外者,依菸酒稅法規定是可以申請退還原繳納之菸酒稅,惟應由產製廠商於菸酒出口後,檢具已完納菸酒稅之有關文件經海關簽發之出口報單,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退還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因菸酒稅在稽徵作業上,並未採用照證管理,退稅手續僅得由「產製廠商」提出申請,一般從事菸酒稅買賣業者,不是菸酒稅產製廠商,如購入已稅菸酒轉供外銷,仍須由菸酒稅產製廠商申請才能退稅。

審查三科 黃股長 06-2228046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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