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自100年9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得以電子設備傳輸申辦遺產稅及贈與稅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財政部預訂於9月1日發布「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並自同日起開放納稅義務人以電子設備傳輸申辦遺產稅或贈與稅,提供多元化申報管道,提升稅捐稽徵機關為民服務效能。

財政部說明,遺產稅或贈與稅適用電子申辦案件,被繼承人或贈與人須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國民。納稅義務人只要從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軟體,並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為申辦通行碼,便可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申報資料,資料上傳成功日即為申報日。財政部同時提醒大家,採電子申辦者,應於申辦資料上傳成功之翌日起10日內,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與相關法令規定檢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未於期限內送達者,稅捐稽徵機關將逕依查得資料核定。

財政部表示,歡迎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系統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如對相關作業程序及細節有不瞭解之處,可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遺產及贈與稅服務人員洽詢。

陳科長 思元 (02)23228147
財政部賦稅署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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