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開立電子發票多1分注意,少1分錯誤

為減少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異常情形發生,並維護電子發票上傳資訊的正確性及消費者權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除持續協助轄內常發生錯誤之營業人進行改善外,另編製「開立電子發票一定要做的事」宣導文宣,請各分局、稽徵所廣為發送宣導,營業人亦可自行至該局網站(www.ntbsa.gov.tw/ 電子發票服務專區)下載運用。


該局表示,上開宣導文宣重點如下: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以csv檔格式匯入開立電子發票系統,並建立檢核機制,以避免人工輸入錯誤及重複開立。


、每日檢視電子發票上傳結果,降低漏上傳的風險。


、每年1、3、5、7、9及11月10日前,上傳上期空白未使用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並確認上傳已開立(含作廢)發票數量加空白未使用發票數量等於當期領用發票數量。


、每月(期)比對自有會計帳務系統與電子發票開立系統,確保電子發票資料與營業稅申報資料一致。


、勿開立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電子發票。


、B2C發票應於開立後48小時內上傳;B2B發票應於開立後7日內上傳。


、開立B2C發票營業人應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時,不得拒絕。


該局提醒,為及早發現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異常情形,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每單月7日會針對發生漏上傳電子發票、空白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等異常情形的營業人,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營業人如有接獲異常改善通知,請儘速配合辦理。


審查四科 林審核員 06-2298146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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