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2014-09-25:營利事業對村里守望相助推行小組之捐贈不得列為費用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對各村里守望相助推行小組捐贈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6條規定。

該所進一步說明,各村里守望相助推行小組未經依法登記或立案成立,尚非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所指之公益團體,營利事業對其捐贈,應不適用同法第36條規定;惟如捐贈當地鄉、鎮、縣轄市公所、區公所,取得機關出具之正式收據,應屬對政府捐贈,可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不受金額之限制。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大屯稽徵所 張玉芬 04-24852934轉11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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