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2013-09-13:高雄國稅局將加強對遊覽車業者統一發票查核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本年度下半年開始,將運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資料核對遊覽車業營業收入,呼籲業者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自開放大陸客觀光以來,臺灣著名觀光景點無不見大陸客之蹤跡,亦常見報載遊覽車及駕駛員供不應求之新聞,唯經該局檢視轄內遊覽車業申報之銷售額後發現,並未有相對之成長,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租稅正義,該局將對轄內遊覽車業進行查核及輔導誠實納稅作業。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表示,由於遊覽車業係屬勞務銷售,多數採現金交易,交易形態封閉,以往除經人檢舉者外,難以查得漏開統一發票事證。如業者復未將油資統一發票全數提報扣抵,亦難由其耗用油料估計其營業額,故以一般查核方式難收成效。惟自高速公路採用電子收費系統(ETC)以來,此一情況已改變。業者為節省通過收費站時間及管理便利,多已改採ETC繳付高速公路通行費,且承租遊覽車者多數為中長途旅遊,多數會行經高速公路,故利用ETC可保存完整車輛通行收費站紀錄之特性,經由ETC付費記錄即可掌握業者營業動態,並據以稽核業者申報資料正確性。

國稅局強調,由於高速公路已朝全面採用電子收費系統變革,屆時所有營業車輛之動態將無所遁形。該局本於愛心辦稅原則先行呼籲業者勿持僥倖心態,以免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除補徵所漏稅款外,尚需處5倍以下之罰鍰。

苓雅稽徵所 稅務員 張維仁(07)3302058分機6248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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