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2013-06-10:有關申請酒品及酒盛裝容器出口證明

財政部表示,鑑於我國業者外銷酒品時有因應進口國要求,出具我國政府機關核發酒品及酒盛裝容器出口證明之需要,本部國庫署業自本(102)年3月1日起,受理業者申請核發包括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衛生證明等3項之出口證明。

前揭申請酒品及酒盛裝容器出口證明之程序及費用,可於財政部國庫署網站(網址http://www.nta.gov.tw)「菸酒管理業務」選項下「酒品及酒盛裝容器出口證明」查詢。

林科長家葳 (02)2322-7473
財政部國庫署 2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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