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2013-04-12:人氣小店 也要開發票了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陳美珍/台北報導】大眾化消費的餐飲名店,免開發票護身符不再。行政院會昨(11)日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財政部對免申報銷售額的營業人,得視營業性質及能力,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未來月營業額逾20萬元具連鎖性質採電腦叫號或取餐人氣名店,必須加入開發票的行列。

同時,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的小吃店連鎖店加盟店,營業稅率也將由目前的1%提高為5%。財政部長張盛和對此表示,「連鎖店、加盟店」將會受影響;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則舉例說,具規模的豆漿店連鎖美容業,將成新規定適用對象。

據了解,目前包括知名美容連鎖店曼都等,可免開立統一發票。由於部分人氣小吃連鎖美髮店冰品店等,都不開立統一發票,常引發糾紛,財政部去年針對這種現象做檢討,決定修法,賦予稅捐機關對這些公司商號,握有開立發票的最終決定權。

財政部指出,這次修法目的,在使稅捐機關執行輔導作業更具法制基礎。兩年多來,經輔導後,包括阜杭豆漿台灣第一家鹽酥雞等,目前都已開立發票,並按5%稅率繳交營業稅。

營業稅法修正後,財政部強調,將訂定使用發票的明確門檻,現有免開發票業者中,如大眾化消費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店自助餐排骨飯便當餐盒經營等業者適用這項規範,攤販不受約束

財政部指出,應否使用發票,取決於兩大要件,一是月營業額達到20萬元,第二則是參酌其營業性質,例如採連鎖加盟經營,以電子設備管理座位取餐與叫號,或利用網路銷售、以收銀機開立發票等要件,兩者同時符合的業者,將不再擁有免開發票的保障。

另外,修正草案增列,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有陪侍行為的茶室咖啡廳等均納入營業稅率25%的特種飲食業適用對象。


 圖/經濟日報提供

 資料來源:【2013/04/12 經濟日報】


補充說明: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現行營業稅法



草案修正重點


12
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如左:
一、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二、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現行營業稅法第12條有關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規定,不符性別平等精神,有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爰將第2款有關「有女性陪侍」之文字修正為「有陪侍服務」。
13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現行營業稅法對於「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尚乏明確定義,考量法制完整性,爰增訂第13條第4項,明定經該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指營業性質特殊經該部核定免用統一發票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21條但書: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就其銷售額按第十一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典當業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之。
22條但書:
第十二條之特種飲食業,就其銷售額按同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之。
鑒於特種飲食業屬奢侈性消費,目前營業稅法採從高稅率課徵;惟實務上特種飲食業營業人經常藉由陪侍表演節目餐飲消費分開計稅方式規避稅負,為導正該等營業人取巧規避稅負行為,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爰修正第22條,明定特種飲食業營業人應就其各項收費之銷售額,按特種飲食業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23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除申請按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者外,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之銷售額按第十三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24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經營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特別規定欄所列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部分,得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
依前項及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財政部得視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依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
新制營業稅實施之初,考量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依當時實際情形,使用統一發票確有困難,爰規定其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惟時空環境變遷,部分該等營業人之經營規模及營業性質如已具使用統一發票之能力,稽徵機關當得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以符租稅公平,爰修正第24條第3項,明定該部得視其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26
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起徵點,由財政部定之。
修正第26條,將「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納入由財政部訂定營業稅起徵點之範疇。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其銷售額如何查定?


  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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